極端氣候正在衝擊我們的生活與家園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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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端氣候帶來的危機近在眼前,巴黎協定明天正式生效。不過,回到台灣,雖然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」於去年7月通過,我國也提出比亞洲各國都還要具野心的減碳目標;但不管是目標如何落實、期程如何制定,目前都還未確定,產業界也只能從旁觀望,不知如何執行。另外,不直接要求能源部門負起責任,也可能使得減碳目標無法落實,都是台灣能否達成自訂目標的挑戰。台灣去年於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辦法」中設定2050年溫室氣體減少到2005年一半,前環保署長魏國彥也提出自主減碳承「2030年降至2005年標準再減20%」的目標,被認為是一個比鄰近國家更積極的目標。環保署原定在巴黎公約生效之前,就能公布具體減碳目標與期程,不過,因各部門仍須協調整合,因此,時程不斷延。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管理辦公室指出,目前「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」正報行政院核定中,預計11月中可以公開徵詢外界意見,綱領內容有分調適跟減緩兩大面向,除了能源、工業、運輸、農業、住商等原本就有的排碳5大部門之外,因應國際趨勢認為廢棄物處理也是碳排重點,因此新版本也加入了環境部門,共6個部門。另,未來環保署將制定減量推動方案,屆時會訂出每5年一次、共7次的階段管制目標,制定管制目標的作業準則,經由各部會代表、環團代表討論後即將確認發布,屆時,各部門就可以依照這個作業準則,訂出各部會減碳的工作項目,力拚今年底前提出。師大環境教育研究所所長、前政務委員葉欣誠表示,距離巴黎協定簽署已經過了1年,未趕在公約生效前提出執行策略與目標是比較可惜的,他也期盼既然已經有了溫管法,就應該大刀闊斧地去執行,加速行動,不能再拖延。 根據環保署提供的資料,若以二氧化碳直接排放源來看的,能源部門排放占比高達6成5,工業部門則約1成5,但若以間接排放源來看,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佔比不到2成、工業則大大提升到近5成,這也讓減碳責任引發議論。在環保署的減碳相關會議中,有人認為,應該直接要求能源部門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最直接,若不要求能源部門,反要求工業,恐導致企業出走,不過,相關討論仍未具共識。另,農業部門排碳占比約1%,雖然不高,但也被要求減量,也有農業代表認為,要求農業部門減量,可能影響糧食生產,必須要權?其中的重要性,否則可能影響國人糧食安全。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英士則表示,目前連各部門誰應該減多少,都還未明確,未來能否達成目標,讓人擔憂,應該比照瑞典等國家,直接要求能源部門減量是最直接的做法。
台灣減碳目標小檔案。記者董俞佳/製作
台灣減碳目標小檔案。記者董俞佳/製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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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會減碳規畫。記者董俞佳/製作
各部會減碳規畫。記者董俞佳/製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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